出处或释义:处理公事或代理职事。《南史·沉庆之传》:“ 庆之 粗有口辩,手不知书,每将署事,輒恨眼不识字。” 宋 范仲淹 《邠州建学记》:“明年春,予得请,为 豳城 守。署事之三日,謁夫子庙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○回:“从前奶奶在东府里还是署事,要打要駡,怎么那样锋利?谁敢不依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五回:“这是补实的价钱;若是署事,还可以便宜些。”
详细解释:
处理公事或代理职事。
《南史·沉庆之传》:“ 庆之 粗有口辩,手不知书,每将署事,輒恨眼不识字。” 宋 范仲淹 《邠州建学记》:“明年春,予得请,为 豳城 守。署事之三日,謁夫子庙。”《红楼梦》第一一○回:“从前奶奶在东府里还是署事,要打要駡,怎么那样锋利?谁敢不依?”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五回:“这是补实的价钱;若是署事,还可以便宜些。”
释义:1.办理公务的机关:专~。公~。官~。
2.布置:部~。
3.签名,题字:签~。~名。~字。
4.暂代:~理。兼~。
释义:1.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:~情。~件。~业。
2.变故:~故(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,如工作中的死伤等)。~端。
3.职业:谋~(指找职业)。
4.关系和责任:你走吧,没你的~了。
5.办法:光着急也不是~儿,还得另找出路。
6.做,治:不~生产。无所~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