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1.主管选拔官员的部门。 唐 包湑 《会昌解颐录·麴思明》:“銓曹往例,各合得一官,或荐他人亦得。”《宋史·岳云传》:“﹝ 岳云 ﹞功在第一, 飞 不言。逾年,銓曹辩之,始迁武翼郎。” 清 李渔 《蜃中楼·点差》:“漫劳乌府臺前客,屈作銓曹部下人。”
2.借指主管选拔官员之长官。《明史·顾鼎臣传》:“兵部主事 马承学 恃 鼎臣 有联,自诡必得銓曹,臣故抑 承学 而用 崑 。” 详细解释:
2.借指主管选拔官员之长官。《明史·顾鼎臣传》:“兵部主事 马承学 恃 鼎臣 有联,自诡必得銓曹,臣故抑 承学 而用 崑 。” 详细解释:
主管选拔官员的部门。
唐 包湑 《会昌解颐录·麴思明》:“銓曹往例,各合得一官,或荐他人亦得。”《宋史·岳云传》:“﹝ 岳云 ﹞功在第一, 飞 不言。逾年,銓曹辩之,始迁武翼郎。” 清 李渔 《蜃中楼·点差》:“漫劳乌府臺前客,屈作銓曹部下人。”
借指主管选拔官员之长官。
《明史·顾鼎臣传》:“兵部主事 马承学 恃 鼎臣 有联,自诡必得銓曹,臣故抑 承学 而用 崑 。”
释义:1.衡量轻重:~衡。
2.古代称量才授官,选拔官吏:~叙(旧时一种叙官制度,按资历或劳绩核定官职的授予或升迁)。~选。~录(选择录用)。
释义:1.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
2.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3.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4.姓。
释义:1.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2.姓。
3.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释义:日光。
昀字组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