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公布[法令、条例等]。政府机关或人民团体,将其研拟的法令规章、行政措施和所属成员的权利义务有关的诸事宜,依法公布周知
详细解释:
亦作“ 颁佈 ”。谓公布、颁发法令、条例等。
宋 曾巩 《谢元丰三年历日表》:“窃以修人事者,必以正时;明天道者,在於治历。爰从颁布,俾一奉承。”《水浒传》第七一回:“ 宋江 当日大设筵席,亲捧兵符印信,颁布号令。” 郭沫若 《洪波曲》第七章五:“《组织条例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,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。” 丁玲 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·写在前边》:“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,《中国土地法大纲》颁布了,便参加了土地会议。”
见“ 颁布 ”。
释义:1.发下:~发。~布。~赏。~示。~行。
2.古同“班”、“斑”,头发花白。
带颁名字:
释义:1.棉、麻及棉型化学短纤维经纺纱后的织成物:~匹。~帛。~衣。
2.古代的一种钱币。
3.宣告,对众陈述:宣~。发~。~告。开诚~公(推诚相见,坦白无私)。
4.分散到各处:散~。遍~。星罗棋~。
5.流传,散播:~道。~施。
6.做出安排:~置。~景。~局。
释义:1.同“谈”。
2.姓。
释义:1.照耀:“日以~乎昼,月以~乎夜”。
2.〔~~〕明亮的样子,如“岭上疏星明~~”。
3.火焰:“飞烽戢~而泱漭”。~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