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旧称薪给
详细解释:
官吏的薪给。
《韩诗外传》卷九:“ 田子 为相,三年归休,得金百鎰奉其母。母曰:‘子安得此金?’对曰:‘所受俸禄也。’”《三国志·吴志·朱桓传》:“爱养吏士,赡护六亲,俸禄产业,皆与共分。” 清 王士禛 《池北偶谈·谈故三·优老》:“﹝ 康熙 ﹞二十一年 云南 平, 世缨 疏辞俸禄且乞骸骨,特赐白金三百两,驰驛回籍。” 冰心 《两个家庭》:“谁知回国以后,政府只给他一名差遣员的缺,受了一月二百块钱无功的俸禄,他已经灰了一大半的心了。”
释义:官员等所得的薪金:~禄。薪~。~给(jǐ)。~金。
带俸名字:少俸
释义:1.古代官吏的俸给:~米。~位(借指官职)。~蠹(指追求官禄的人)。~食。俸~。无功受~。
2.福:“儿已薄~相,幸复得此妇”。
3.姓。
释义:1.种植农作物的土地:~野。耕~。
2.和农业有关的:~家。~园。
3.古同“畋”,打猎。
4.古同“佃”,耕作。
5.姓。
释义:1.武装部队:~威。~服。行(xíng)~。~功。~犬。~备。~纪。~衔。~阀。~令状。异~突起。溃不成~。
2.军队的编制单位,是“师”的上一级。
3.泛指有组织的集体:劳动大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