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郡署的公堂。
详细解释:
郡署的公堂。
宋 陆游 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三:“蛮人持﹝筇竹杖﹞至 瀘 叙 间卖之……郡中有蛮判官者为之贸易。蛮判官盖郡吏。然蛮人慑服,惟其言是听。太不直则亦能羣讼于郡庭而易之。”
释义:古代行政区域,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,从秦代起比县大:~县。秦分天下为三十六~。
释义:1.堂阶前的院子:~院。~园。~除(“除”,台阶)。
2.厅堂:~宇。~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~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~。
3.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~。
4.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释义:1.美好的样子:~冶(妖艳)。
2.姓。
3.古同“遥”,远。
释义:1.爱,重视:爱~。顾~。怜~。珍~。
2.舍不得:吝~。~别。~力。~指失掌(喻因小失大)。~墨如金。
3.感到遗憾,哀痛:可~。~悯。惋~。
释义:1.不干枯,湿燥适中:湿~。~泽。滋~。
2.加油或水使不干枯:~肠。~滑。浸~。
3.细腻光滑:光~。滑~。珠圆玉~。
4.使有光泽,修饰:~饰。~色。
5.利益:利~。分~。
6.以财物酬人:~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