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拷打。
详细解释:
拷打。
《书·益稷》“挞以记之” 孔 传:“笞挞不是者,使记识其过。”《后汉书·崔寔传》:“右趾者既殞其命,笞挞者往往至死,虽有轻刑之名,其实杀也。” 明 张居正 《与南台长言中不干外政书》:“ 张进 本一火者耳,酒泼放肆,送内守备笞挞之,革其管事,法如是足矣。” 康有为 《大同书》甲部第一章:“小不如意,呵谴笞挞。”
释义:1.用鞭杖或竹板打:鞭~。
2.古代用竹板或荆条打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:~刑。
带笞名字:
释义:用鞭棍等打人:鞭~。大张~伐(a.使用武力大规模征讨;b.指对人进行声讨或攻击)。
带挞名字:
释义:1.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2.姓。
3.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释义:[ sī ]
1.想,考虑,动脑筋:~想(a.客观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经过思维活动而产生的结果;b.想法,念头;c.思量)。~忖。~索。~维。沉~。寻~。见异~迁。
2.想念,挂念:~念。~恋。相~。
3.想法:~绪。~致(新颖独到的构思、意趣)。构~。
4.姓。
[ sāi ]
〔于~〕多胡须的样子,如“自捋颔下,则~~者如故矣”。
释义:1.做好,做完:~功。完~。~就。~事。~交。~立。~婚。~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~人之美。玉~其事。
2.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~形。~性。~人。自学~才。蔚然~风。
3.变为:长~。变~。
4.可以,能行:~,就这么办。
5.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~。
6.够,达到一定数量:~年累(lěi)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