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指知州、通判等官。 宋 苏辙 《王佺通判荆南》:“ 南郡 控引江湖,商贾之渊,而盗贼之会也,守贰之事於南方为剧。”《宋史·高宗纪》:“癸巳,罢 川 陕 便宜差遣监司、守贰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至道二年》:“先是,遣使访 川 陕 诸州守贰之能否,知 夔州 袁逢吉 、知 遂州 李虚己 、通判 查道 、知 忠州 邵燁 、知 云安军 薛颜 等七人以称职闻,戊子,皆赐詔书奬諭。”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:“詔 江 浙 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详细解释:
指知州、通判等官。
宋 苏辙 《王佺通判荆南》:“ 南郡 控引江湖,商贾之渊,而盗贼之会也,守贰之事於南方为剧。”《宋史·高宗纪》:“癸巳,罢 川 陕 便宜差遣监司、守贰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太宗至道二年》:“先是,遣使访 川 陕 诸州守贰之能否,知 夔州 袁逢吉 、知 遂州 李虚己 、通判 查道 、知 忠州 邵燁 、知 云安军 薛颜 等七人以称职闻,戊子,皆赐詔书奬諭。”《文献通考·田赋五》:“詔 江 浙 诸州县帛及折帛钱,并以七月中旬到行在,不足者守贰窜黜。”
释义:1.保持,卫护:~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~御。~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~节。~恒。~望相助。墨~成规。
2.看管:看~。~护。
3.在一个地方不动:~株待兔。留~。
4.遵照:遵~。~法。~时。
5.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~。因循~旧。
6.呆在一起:厮~。
释义:1.“二”的大写。
2.变节,背叛:~臣。~心。
释义:[ rèn ]
1.相信,信赖:信~。
2.使用,给予职务:~命。~人唯贤。
3.负担,担当:担~。~课。
4.职务:就~。到~。~重道远。
5.由着,听凭:~凭。~性。~意。~从。~随。听~。放~自流。听之~之。
6.
释义:1.天明:~市。拂~。破~。报~。
2.知道,懂得:~畅。~得。分~。
3.使人知道清楚:~示。~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