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不请命而诛杀。
详细解释:
不请命而诛杀。
《后汉书·樊鯈传》:“帝怒曰:‘诸卿以我弟故,欲诛之,即我子,卿等敢尔邪!’ 鯈 仰而对曰:‘……如令陛下子,臣等专诛而已。’”
释义:1.单纯、独一、集中在一件事上:~长(cháng)。~使。~心致志。
2.独自掌握和占有:~利。~车。~有。~断。
3.姓。
释义:1.把罪人杀死:害民者~。~灭。~锄。~戮。伏~。
2.责罚:~意(不问罪行,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)。口~笔伐。
3.责求:~求无已(一味索取,没有止境)。
带诛名字:
释义:1.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~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~。~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~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2.姓。
3.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