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处或释义:1.赐给玉玦。谓斥逐大臣。语本《荀子·大略》:“絶人以玦,反絶以环。” 杨倞 注:“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,三年不敢去,与之环则还,与之玦则絶,皆所以见意也。”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赐环》:“平生壮气凌霄汉,雄心未肯销灭,喜忠义再陪弭笔,姦佞终教赐玦。” 明 杨珽 《龙膏记·访旧》:“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,其女 湘英 ,没入我家。”
2.赐给玉玦。表示优宠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繇传》“ 文帝 在东宫,赐 繇 五熟釜,为之铭曰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 繇 报书曰:‘昔忝近任,并得赐玦。尚方耆老,颇识旧物。’” 详细解释:
2.赐给玉玦。表示优宠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繇传》“ 文帝 在东宫,赐 繇 五熟釜,为之铭曰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 繇 报书曰:‘昔忝近任,并得赐玦。尚方耆老,颇识旧物。’” 详细解释:
赐给玉玦。谓斥逐大臣。语本《荀子·大略》:“絶人以玦,反絶以环。” 杨倞 注:“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,三年不敢去,与之环则还,与之玦则絶,皆所以见意也。” 明 陈汝元 《金莲记·赐环》:“平生壮气凌霄汉,雄心未肯销灭,喜忠义再陪弭笔,姦佞终教赐玦。” 明 杨珽 《龙膏记·访旧》:“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,其女 湘英 ,没入我家。”
赐给玉玦。表示优宠。
《三国志·魏志·锺繇传》“ 文帝 在东宫,赐 繇 五熟釜,为之铭曰”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《魏略》:“ 繇 报书曰:‘昔忝近任,并得赐玦。尚方耆老,颇识旧物。’”
释义:1.给,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:~予。~死。赏~。恩~。
2.敬辞:请~教。希~函。
3.赏给的东西,给予的好处:厚~。受~良多。
释义:1.半环形有缺口的佩玉,古代常用以赠人表示决绝:绝人以~。
2.戴于右拇指助拉弓弦之器。俗称“扳指”。
带玦名字:
释义:1.等,辈:尔~(你们)。吾~。
2.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~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3.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4.姓。